“杀人”原罪说之三:做人要做杀手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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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杀手-平民的1.0版本中,还是警匪民的2.0版本中,最基本的划分还是好人和坏人。但是,很多玩家都表示,当杀手时最过瘾。因为杀手在暗处,好人即使发现了你的身份也不能直接“以暴制暴”,必须通过民主的手段,采用公民投票的方式把杀手“踩出去”。所以杀手可以为所欲为,还能扰乱视听,非常过瘾。特别是级别很高的老手,能把人物关系看得一目了然。

但有人就觉得这样的设计太“暴力”了。有一个民间玩家就曾经建议记者呼吁把“杀人游戏”改成“恋爱游戏”。就是天黑时,有人被吻了一下,天亮后,大家通过辩论,来猜是谁“爱”上了他/她。这里虽然不排斥同性恋,但是玩起来似乎总觉得理由不够充分。尽管如此,但是这位玩家仍然一再强调自己一定要研究出一个有好理念的方法来。一年过去了,我们还没有见到他的新规则

虽然观点迥异,但“杀人游戏”对人的吸引程度有目共睹。主持“杀人”课题的沙莲香老师曾经说:“这就是个游戏,不要太较真,更不要把游戏中的规则延伸到生活中去。”更重要的是,“在警匪民三种身份中,每一局的组合都不一样。你要集中精力去听,去判断,去分析。人不知不觉地就被吸引进去了。”有些玩家随口一句感受,最朴素,也最经典。也许就像张翼轸说的:“与其去思考一些形而上的问题,还不如拿起牌,‘再说一次我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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